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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开闸跨境同业存单

作者:News    发布时间:2015-09-28 13:54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透露,日前其制定了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跨境同业存单(以下简称“自贸区同业存单”)境内发行人和境外发行人的两份操作指引。这意味着,上海自贸试验区开闸试水跨境同业存单产品。这是自贸区金融进一步改革创新的重要动作。


自贸区同业存单的推出,是上海自贸区金融市场深入发展重要的一步棋。推出该产品,将完善FT 账户体系的利率定价机制,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同时也是创设主动有效的流动性管理手段,拓展区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完善FT账户体系的货币市场功能。此外,推出该产品,对实施“一带一路”战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吸引全球金融机构参与自贸区金融活动等,都具有重要作用。自贸区同业存单市场的快速发展还将为推出面向企业和个人的自贸区大额存单奠定基础。


自贸区同业存单发行采取电子化的方式,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建设的自贸区同业存单发行交易系统上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自贸区同业存单的发行利率、发行价格比照境内同业存单产品,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固定利率存单参考同期限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定价,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


央行上海总部已分别制定了有关境内和境外的《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跨境同业存单境内发行人操作指引》,并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指引还指出,自贸区同业存单一般是人民币,如有需要亦可发行外币存单。


央行上海总部有关发言人对此解读称,作为货币市场工具,自贸区跨境同业存单以“自由贸易帐户”为依托,面向金融机构投资者发行的记帐式定期存款凭证,将为推出面向和企业、个人的自贸区大额存单奠定基础。


自贸区同业存单发行主体分“境内发行人”和“境外发行人”两类。该发言人强调,“境内发行人”包括自贸区内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及经法人授权、已设立自贸区分帐核算单元(FTU)的上海地区存款类金融机构;“境外发行人”包括中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註册,并经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或行业协会认可的存款类金融机构。


同时,在自贸区同业存单推出初期,将首先在自律机制成员范围内试点发行。未来才将结合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进程,及自贸区同业存单市场发展情况,分批次扩大发行人范围。


此外,外媒今年六月曾引述消息指出,包括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和华瑞银行,它们在自贸区的分行将首批在上海自贸区试点向境外金融机构发行同业存单。